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徐州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徐州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徐州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徐州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生产规模:年产干混砂浆30万吨;
项目概况:徐州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位于徐州市沛县张寨镇胡楼村南(张寨镇工业集聚区),项目北侧与西侧为空地,东侧为S253省道,南侧为已建企业,其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6°57′35.474″,N34°19′4.519″。
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张寨镇胡楼村南(张寨镇工业集聚区);
公示日期: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徐州汉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