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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东方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冲天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阅读次数:

沛县东方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冲天炉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沛县东方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冲天炉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沛县东方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冲天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沛县东方铸造有限公司

生产规模:不新增产能(年产铸件3000t

项目概况:沛县东方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冲天炉改造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杨屯镇S253省道南侧沛县东方铸造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改造在原厂区占地基础上,不新征用地,不新增生产车间。项目厂区西侧和北侧为空地,南侧为郑沛龙线,东侧为已建企业,其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6°51′52.776″N34°53′25.944″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杨屯镇S253省道南侧

公示日期:2022216日至20223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pdf

沛县东方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冲天炉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