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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吨改性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阅读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鑫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改性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000吨改性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明光市张八岭镇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江宁大道与纬五路交口东南角
建设单位:安徽鑫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主要验收内容为年产10000吨改性材料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谢秀佼
联系电话:13951726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