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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分装、稀释及氨水回收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阅读次数:
液氨分装、稀释及氨水回收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液氨分装、稀释及氨水回收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氨分装、稀释及氨水回收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徐州海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规模:年分装液氨0.2万吨,年制备氨水20万吨;
项目概况:液氨分装、稀释及氨水回收加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西区天永路徐州中宇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南侧和西侧为已建企业,北侧和东侧为农田,其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7°25′25.50″,N34°23′50.62″,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位于厂区东南侧630m处的韩场。
建设地点: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西区天永路徐州中宇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公示日期: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3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液氨分装、稀释及氨水回收加工项目(一期工程)验收意见.pdf